关于“国庆节”前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9-1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冀教安[2019]23号)文件的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此次检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自己辖区范围内进行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安全排查全覆盖、无死角。特别是要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备设施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各单位排查结束后要认真填写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对于排查中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能够进行整改的事项,由各单位自行整改;属于维修维护问题的,直接报有关部门进行维修维护;对于各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较大事项由安全工作处汇总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处理,此次检查必须在9月23日前完成。纸质版报安全工作处同时发电子版至kjsyaqgzc@126.com。
9月25日上午,三个校区分别由安全工作处、教务处、学生处、大学生服务中心组成检查组,同时进行检查抽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
安全工作处
二0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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